選課原則(重要)

觀光事業學系選課原則

    選課已全面採電腦選課,選課前務必詳閱「中國文化大學選課須知」(本校網頁公告或學生專區之選課功能中可下載完整版)以及「觀光事業學系選課原則」,並注意及遵守各項選課時程與規則,以免選課失誤,影響畢業時程。

 

  1. 102-108學年度入學學生之畢業最低應修學分:128學分(轉學生之學制以轉入之該班級為主),其中必須包含「共同必修」、「專業必修」方得畢業。
  2. 106-108學年度入學新生體育需4學期修習及格,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需1學期修習及格。通識需修32學分及格,其中包含語文領域必修10學分(國文4學分、外文類6學分)、跨域專長必修12學分及其他通識領域10學分。
  3. 學生需完成至少1個學群的規定之核心及進階課程,使得畢業。
  4. 大一必須參與1學期「校園公共服務學習」,且大二以上於在學期間至少應參與1學期「服務學習」,始得畢業。
  5. 外系可承認之學分:上限18學分(不分學院、系別)。全校各系所有科目皆可承認為本系選修(注意:外系至多18學分)。欲選修外系組課程者,應先至有關系組查詢課程之專業性及限制。
  6.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及體育課程多修者只計入單學期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通識課程(不包含跨域通識)僅承認4學分為外系學分。
  7. 本系專業必修一定要在本系且本班修習(校共同必修則不限)、不得上修高年級,亦不得改修他班之專業必修課,但重補修則不在此限,重補修課程表示「科目代號」、「課程名稱」、「學分數」、「學年學期別」皆完全相同)。若有特殊原因須修他班者,請附報告書證明文件至系上處理。除有特殊原因並已檢附報告書向系辦報備,否則將不承認該學分。
  8. 學年課需上下學期皆修習,且按照先修上在修下的原則,學分使得承認。上學期不及格者,請補修上學期學分,下學期不及格者,請補修下學期學分,未補修至及格者,其單學期及格之學分亦不予認列。
  9. 系院共時間(商學院院共時間為每週三第6-7節)不得排課。否則不承認該學分。
  10. 所選課程若違反選課規則,將逕行刪除課程。(例如違反先修、擋修課程、不得上修必修課程及改修他班必修課等原則)
  11. 具「教育學程」、「應屆畢業生」身分者,於本階段選課即可於系統內加修至30學分;具「輔系」、「雙主修」身分者,則可於系統內加修至28學分。若所選課程為「輔系(所)」、「雙主修」、「教育學程」及「研究生補修大學部基礎課程」等之課程,學生應於選課時自行設定學分性質。
  12. 大學部學生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者,於第二階段選課期間即可於系統內加修至30學分。
  13. 證照考試:
    1. 欲考[會議展覽服務業專業人員認證]的同學,可選修{會議展覽概論}及{國際會展實務}兩門課程,以符合報名資格。
    2. 欲考[abacus航空訂位系統認證]的同學,請選修{H719:航空資訊系統}。
    3. 欲考[AH&LA美國飯店業國際認證]的同學,請選修{ D871:國際觀光旅館服務管理}或其餘替代課程,請注意系辦公告。
    4. 欲考[英語領隊導遊]的同學,請記得選修{7422:觀光英文}來強化英文測驗的部分,亦可選修{ J609領隊導遊實務}。
  14. 所有課程除必修課程外皆可以自行加退選,選修課程可以上修,可以修別班課程。

(二) 其他修課相關辦理原則與注意事項:

*本系專業課程

課程

修課規定

辦理方式與備註

全學年課程於第二學期須換班

全學年課程以選修同一班級為原則,但因上課時間衝突等特殊情形不受此限。

例如:下學期課程與必修課程衝堂,且無其他課程可選。

申請核准方式

1.印出選課清單:上、下學期。

2.列印填寫「選課班級調動申請表」。

3.於第一階段選課前處理。

(未繳交選課清單與申請書者將逕行刪除課程)

原班級必修課

不得換班修習,須於原班級修課。

1、重補修者不在此限。

2、因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須換班者。例如:與

須重補修之課程衝堂,且須補修之課程無其

他班級可選。

必修課程因特殊原因者要改修別班或者被當重補修要改修別系相同課程者,請於第二階段選課開始三天內繳交報告書或必修班級更換表及選課清單至系辦進行報備及核准申請,如未完成該項手續,則所修之學分不予承認!!

 備註:

1.報告書無固定格式請務必要註明班級姓名等相關資料

2.必修班級更換表請見 系網 -->大學部 -->選課資訊及Q&A 

3.重補修課程「科目代號」、「課程名稱」、「學分數」、「學年學期別」需完全相同

上修高年級必修課程

不得上修高年級必修課程。

特殊原因:計畫提前畢業生等。

專業必修課程

1.專業必修課程不可至外系修習。

2.惟重補修課程除外,重補修課程需科目代號、課程名稱、學分數、學年皆完全相同)。

 

選修課程

1.全系A、B班課程可依主修領域與興趣自由選課。

2.必須符合先修科目規定。

直接於網路選課的課程名稱點取查詢。

 

*共同科目及外系課程

課程名稱

修課規定

備註

外文領域

一(上2下2)

 

語文實習(一)

一(上1下1)

一、 修習外文領域之「正課」及「實習」語文課程時,以同一種語言為限。例如正課若為「外文:日文」,則須搭配修習「語實:日語實習」。各語種科目代號如下:

CB06外文︰日文CB37語實︰日語實習

CB09外文︰韓文CB38語實︰韓語實習

CB12外文︰德文CB39語實︰德語實習

CB15外文︰法文CB40語實︰法語實習

CB21外文︰英文CB36語實︰英語實習

二、外文領域之英語課程均採能力分班授課,分為A、B、C、D共四個等級。

(一)每位應選課學生都有一個核定英文能力的等級,學生只能上網選同等級之班別【英文能力等級在選課清單上方(身分別);如轉學生無等級時,學生則可視自己程度自選】。

(二)學生可上選但不可下選,如A等級學生不可選B或C級的班別,而C級學生則可選B或A級班別。

(三)上選可直接於網路上自行改選。若有降等級之需求,請於選課期間,經原等級任課教師於「調降英文等級申請單」上簽名簽註無法適應所屬等級,必須降等級之證明後,至通識中心辦理。申請書可於通識中心網站下載。

(四)外文領域之選課問題洽詢通識中心,但學生對於授課內容、任課教師有任何疑問,可洽各語系辦公室,英語課程請洽語文中心。

三、外文領域課程為學年課程,以修習同一班級為原則,上下學期不可自行換組,若有特殊情形,請依本校「選課辦法」第五條第十三款實施之。

體育

 

大一體育

一(上0下0)

 

大二興趣選項

二(上0下0)

「體育」課為大學日間部一、二年級學生必修之學分課程;

 

大一至大二每學期至少應修習一門課程,且以一門為原則。

 

體育課程規定依本校體育選課規定辦理。

1.一年級體育為全學年課程,若學期不及格,需上補上、下補下(限補修大一體育),從二年級起始能加選重修。

2.二、三、四年級同學若有不及格之科目,得於次學期起任何一個學期補修(不限原科目)。重(補)修體育課程,每學期最多加選一門(同學期內之二門課程項目不得相同)

3.若於二年級任何一學期中未選體育課者,不得於往後任一學期同時選修二門『體育』課,得於三、四年級之上、下學期補修。例:若於二下未修體育課者,不得於三上或三下任一學期選修二門體育課,得於四上時再修體育課程。

4.延畢生一學期可補修二門體育課程5.加選「第二科」體育課程應於「辦理選課更正、超修學分及校際選課」階段,依學校公告日期至大孝館404體育系教研室辦理。依上線時之缺額,先選先上。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

(大一軍訓)

一(上0)

一年級為上學期必修課程,不計學分;二年級為每學期兩學分之選修科目,不列入畢業學分。

抵免軍訓請至教官室辦理。

 

大一

國文

100 學年度起,大一國文採能力分班授課。

(一)大一「國文」,每位學生都有一個核定國語文能力的等級【國文能力等級在選課清單上方(身分別);如轉學生無等級時,學生則可視自己程度自選【高級】或【中級】國文。

(二)學生可上選但不可下選,如「高級」學生不可選「中級」班別,而「中級」學生則可選「高級」班別)。上選可直接於網路上自行改選。

(三)【初級】國文為僑生專班;【初級】外籍生專班國文,則為英文授課;非僑生或外籍生身份者,不得加選。

(四)若學生對於授課內容、任課教師有任何疑問,可洽中文系文學組(分機: 21305)

(五)大一「國文」為學年課程,以選修同一班級為原則,亦不可以上、下學期顛倒修習,若有特殊情形,請依本校「選課辦法」第五條第十二款實施之。

通識課程

(校共同必修)

 

詳細資料請參照「本校通識課程修習要點」。

106學年度起入學新生依「學系領域」應修「通識領域」課程學分數如下表:

    通識領域

學系領域

語文

人文

通識

社會

通識

自然

通識

跨域專長

總計

學分

人文藝術

10

2

4

4

12

32

社會科學

10

4

2

4

12

32

自然科學

10

4

4

2

12

32

 

三、「人文通識」、「社會通識」及「自然通識」每學期可修習二門課程;四年級(含建築系五年級)學生如未修滿通識課程12學分者,可修習三門通識課程;已修滿通識課程12學分者,第一階段不可再選課,如修習通識領域錯誤或欲以自然通識重補修電腦領域課程者,可於第一階段持選課更正單至教務組選課。

四、大學部通識課程非研究所基礎學科,為保障大學部學生權益,第一階段選課期間不開放研究所學生選課,於第二階段選課期間再行開放。

五、除國文、外文、電腦資訊領域以外,修習本系主開之通識課程科目,不計入通識學分;主開單位為學院之通識課程科目,該院學生修習不計入通識學分。共同科目與通識教育中心合開通識課程,全校學生皆可修習,不受主開學系不計入通識學分之限制。

六、課程名稱相同且已修習及格之科目不得重複修習。課程名稱有異動者,已修習及格之科目不得重覆修習:   

原通識課程名稱

異動後通識課程名稱

CE01通識:中西思想與科學發展

CE82人文通識:中西思想導論

CE72通識:閱讀品格典範

CE81社會通識:品格典範導讀

七、本系專業課程與通識課程名稱相同或相似者,不計入通識學分,如:

專業課程

通識課程

普通物理學

自然通識:物理學

普通化學

自然通識:化學

八、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中國文化大學共同科目與通識課程修習要點」:

學校首頁http://www.pccu.edu.tw/ →行政單位 →共同科目與通識教育中心→點選「通識課程修習要點」(http://goo.gl/DhE480)

 

跨域專長

(校共同必修)

一、第一階段:

(一)108學年度升級二年級同學已選定跨域專長身分者,課程直接匯入課檔,同學無須上網選課。已匯入課檔同學不得自行加退選課程。

(二)任何一科不及格者,只需重補修該課程,不必整組課程重修。

二、第二階段:

(一)108學年度入學新生不可選跨域專長課程。

(二)已匯入課檔同學不得自行加退選課程。

(三)轉學生於報到註冊完成後,直接於學生專區選擇專長身分,選定後即不能更改,待選課時間內,自行加選該專長課程。

三、注意事項:

(一)大學部跨域專長非研究所基礎學科,保障大學部學生權益,不開放研究所學生選課。

(二)跨域專長為校定必修科目,以同一專長為限,共計6門課12學分。更換專長前已修習跨域專長學分不得承認通識學分;是否承認為外系選修學分,由各系自訂。

(三)轉系學生不需更換跨域專長身分。

(四)抵免:選定跨域專長後始得辦理抵免。

(五)免修(僅於選課期間受理申請作業):免修非抵免學分,通過免修申請之課程將不列入畢業學分並需退選該課程,跨域專長免修課程以三科為限。

(六)具跨域專長身份學生,僅可加選該跨域專長開設之課程,若原跨域專長停開且尚未完成修習學生,可加選該系組所指定開設之跨域專長的課程。

(七)若有其他跨域專長選課問題,可親洽大恩館10樓通識中心

外系專業課程

1.修習外系之專業課程,得計入本系畢業學分,但總計不得超過18學分。

2.課程名稱相同者,請勿重複修習,重複修習不得承認畢業學分。(例

如:已經修習本系「投資學」切勿再修國企系的「投資學」)

         

10 (語文6及國文4) + 4 (人文、文明思想和藝術) + 2 (社會科學) + 4 (自然科學與數學) + 12 (跨域專長)= 32 (校共同必修)

請於規定時間內親自上網選課,未依各項規定辦理選課之課程,該科目學分不予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