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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規則辦法

一律進入學生專區使用學生請假管理系統上網登錄

    (使用手冊如附件,或者自行進入請假管理系統右上角處可點選)

 完全遵照學校請假規定辦理(如下列重要事項及附件)

 

 

*重要事項:

 

.產假:

學生因生產而請假者,應檢具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向學生事務處生輔組申請。

 

.事假:

由任課教師依事假相關之證明文件核准。(由學生自行登錄資料)學生申請事假(含喪、婚假)應繳交家長或監護人之同意書或相關證明文件送交任課老師審核,請假之程序才完成。

 

.病假:

由任課教師依病假相關之證明文件核准。(由學生自行登錄資料)學生請病假者,應檢附校醫證明、家長(監護人)之書面證明、或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送交任課老師審核,請假之程序才完成。

 

.公假:

由學務處依校長核准之電子公文或簽呈來審核。
    (1).
學生申請公假(除有關兵役事項之外)應先由本校學術單位或行政單位提出電子公文或簽呈申請。(由本校行政單位或學術單位登錄資料
    (2).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准於公假:
    
一、代表國家參加比賽或活動者。
    
二、代表本校參加校外正式比賽或社團活動者。
    
三、參加全校性之正式活動或比賽者。
    
四、參加本校召集之各種會議及校內外召開之學術會議者。

 

.有關兵役事項之公假:

由任課教師依兵役單位出具之證明核准。(由學生自行登錄資料
    (1).
依徵兵規則第36條規定:同學接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複檢、抽籤之役男,及兵役法施行法第43條:受教育召集、勤務召集、點閱召集之學生,其就讀學校應給予公假。
    (2).
學生登錄後併同兵役單位出具之證明送交任課老師審核,請假之程序才完成。

 

.註冊假:

學生因故不能如期註冊,經書面申明理由向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

 

.集中考試假:

學生因故不能參加集中考試,經書面申請送教務處辦理,准假與否由教務處核定。(由學生自行前往教務處辦理)

 

.隨堂考試(含期中考試、畢業班考試):

請假依課業假規定辦理。(由學生自行登錄資料)

  

 

由於學生請假目前已經全面線上登錄學生請假系統,

請同學在登錄假單之後盡快把請假證明繳交給老師。

 

請假證明繳交方式之建議:

1.影印後,連同正本當面交給老師。

2.正本由老師查閱,影本繳交給老師存檔。

3.再請老師上網核銷假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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