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實習/On-the-job Training Programs
中國文化大學觀光事業學系觀光實務實習辦法
72.9 初訂
74.9 修訂
75.11 再修訂
88.3.20 修訂
89.8.30 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2.6.18 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6.12.5 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8.5.5 97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所務會議通過
99.7.1 98學年度第2學期第7次系所務會議通過
102.3.26 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所務會議通過
108.4.09 107學年度第6次系所務會議通過
114.6.24 113學年度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
114.12.2 114學年度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 本系為了使學生理論與實務相配合,親身體驗在校所學,特訂定此辦法。
- 實務實習可分為平時實習及寒暑期實習。
- 實習考核成績及格者,始得畢業。
- 學生之實習於二年級下學期結束後利用寒、暑假或課餘時間進行,申請安排實習以年級較高者為優先。
- 實務實習有關之規定如下:
- 實習單位包括旅行社、旅館、餐廳、航空公司、遊樂區、觀光行政機關等單位,以本系安排接洽之單位為主。
- 95-101學年度入學者實習時數需累計達480小時以上,94學年之前、102學年度以後入學者需達400小時以上、106學年度入學後需達320小時以上;平時實習者,以不影響上課學習為原則。寒暑假亦同。暑假結束而未完成者,得繼續實習至累積時數完成止。;平時實習者,以不影響上課學習為原則。
- 98-111學年度入學學生,其實習單位須配合其專業學群所選定之類別;112學年度(含)起入學學生不再區分專業學群,其實習採由本系統一公告核可之實習單位名單,學生須自公告名單中擇定實習單位,不開放自行尋找。違反本規定者,實習單位及實習時數不予承認。
- 學生於申請實習時,須繳交下列資料,文件繳齊後,方可進入實習申請程序:
(1)暑期實習志願表
(2)家長同意書
(3)成績單(含語文檢定證明)
(4)實習生與觀光事業學系之契約書
(5)校外實習保密同意書
(6)個人資料提供暨使用同意書
- 學生開始實習後,應遵守實習單位之規定指導,但如有發現工作性質不符或環境不良等情況,應儘速於一週內與系上聯繫協調之。如仍未能改善,得報經系上准許後,提出辭呈及實習取消申請表,否則應完成實習工作,不得中途離職。違反本規定者,除原本實習時數不予計算外,再增加實習時數100小時,並得依情節另依本系相關規範辦理。
- 學生實習期滿後,須將工作日誌及心得報告呈報系上,以便累計實習時數;並由實習單位填寫實習考核表,逕寄本系。
第六條(新增)實習契約應載明事項
為保障學生實習權益,實習契約應至少載明下列事項:
- 實習計畫與輔導:合作機構依實習計畫安排訓練內容,並與學校指派之教師共同輔導學生。
- 安全保障:合作機構應提供安全講習,並備妥防護設備及相關安全措施。
- 保險責任:
(1) 學校:為學生辦理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並負擔費用。
(2) 合作機構:如涉及勞務者,須依法辦理勞工保險、職災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勞工退休金。
- 實習條件:應載明每日學習時間、例假規定、實習期間、場所、內容、獎助或薪資、膳宿、交通、成績評核方式等。
- 爭議處理:學生與合作機構間之爭議,依契約機制協調處理;必要時得提請學系協助。
- 終止規範:應載明期滿前之終止或解除條件與程序。
- 補充規定:如涉及勞務,契約內容須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第七條 實習考核表項目包括下列各項:
- 學生學習情況、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出席勤惰。
- 實務實習學生應於結束後30日內提交心得報告一份(至少五千字)及工作日誌,於次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繳交助教統一收齊,並由實習輔導老師評分。
第八條 違反實習規定之處置:
- 95-101學年度入學者實習時數未滿480小時者,94學年之前、102學年度以後入學者未達400小時以上者、106學年度入學後需達320小時以上,則不予承認。
- 開始實習後,未告知系上而中途離職者或與實習單位連同有欺騙系上之事宜,其實習時數不予計算,並得依情節由本系另行處理。
- 實習心得報告未於規定內繳交助教或未達規定字數,報告將會退回。
- 以上違規之處置適用觀光實務實習辦法。
第九條 實務實習之承認,如無法適用上述規定者,以個案方式提交系務會議討論決議之;依
情節重大者,校規處分。
第十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之。
| 課程名稱 | 觀光實務實習(一) | 觀光產業實務實習 | 觀光實務實習(二) |
| 學分數 | 1 | 2 | 1 |
| 修別 | 必修 | 選修 | 必修 |
| 開課年級 | 四上 | 四上 | 四下 |
| 實習期間 | 暑期7-8月 | ||
| 實習時數 | 至少320小時 | ||
| 備註 |
考核表不及格者,需重新實習。 未繳交心得報告書者,補實習16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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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實習者,不得參加產學雙軌 | |||
申請流程(圖)
▼實際資料與時程請依公告為準
★注意事項:
請勿壓線繳交資料!! 若格式資料不全退件導致遲交,一率不接受補交。
開始實習前務必通過所有資料繳交!!
實習單位公告連結 ↓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nh0SzD5UOMeNuVVcQivH1anHE8tctzXaDzFTATu52pw/edit?usp=sharing
所有相關表單下載連結 ↓
https://crc094.pccu.edu.tw/p/405-1194-7555,c3145.php?Lang=zh-tw
**實習考核表:請各位同學以正楷填寫姓名、學號、單位及部門名稱**
**履歷表:可自行製作格式樣板,部分公司有企業履歷表,請依照公司規定優先。
履歷表內如要放成績單、證書、語言能力證明等資料請自行擴充欄位與設計,請將資料皆掃成電子檔後自行合併。
**表單說明:
每位同學都要繳交的同意書:1.家長同意書(一頁)、2.實習生契約書(一頁)、3.實習保密同意書(一頁)、4.個資同意書(兩頁)、5.暑期實習志願表(一頁)
以上共6張,請下載「🚩🚩各類實習同意書(5頁)」「🚩115學年度暑期實習志願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