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審查畢業學分注意事項

 大表為歷年修課學分,鉛筆字僅供參考,同學仍須親自審查為準(教務組僅印製給應屆畢業生,延畢同學去年已發過,若有疑問請至系上找助教)

 

 每人均須確認無誤後簽名以示對自己的學分負責。 簽名處(均須附上日期):1.大表-右下角空白處  2.小表-簽名欄。學分有誤者,請自行將大表及小總表更正後再簽名;若對自己的學分仍有疑問或爭異之同學,請來系辦找助教討論。

 

 缺的學分請務必自行於選課期間加選課程,以免延誤畢業。

198學年度起入學學生的主修學群必須於「旅館餐飲學群」或「遊憩旅運學群」二個學群中擇一。每一學群至少應修足核心4學分,進階20學分;主修領域一經選定不得任意變更,名單請見系網公告。

2:外系學分--至多只承認18學分,以下課程均列為外系學分:1.選修通識(最多承認4學分)2.多修之電腦(和多修通識相加最多承認4學分)3.外文領域  4.外系課程

3:扣除學分:凡有以下狀況均需於畢業總學分數予以扣除

  1. 外系學分超過18學分者
  2. 選修學年課,卻僅修一學期者,不計入畢業學分,須於修得學分數中予以扣除(亦可自行決定是否欲補修另一學期,若欲補修課程本系停開,請至外系補修;已修得全學年者分者,則不需扣除學分)
  3. 顛倒修習者 ex.同名課程()(),未修過()先修()者,()不列入學分;學年課者,未先過()先修()者,不列入學分。
  4. 大二之選修軍訓及體育、抵免語文門檻之四門課學分、學程未抵免之課程。

 

4:通識選修12學分à人文、文明思想和藝術類6學分、社會科學類2學分、自然科學與數學類4學分。

 

5:轉學生或申請抵免學分者請特別注意相關學分轉換所損失的學分。

6:其它修課暨學分認定標準,請參見「系網頁:選課資訊 」。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