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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群表單

修習學程注意事項如下:

  1. 98學年度起之入學生,需完成至少1個學分學群的所有課程,使得畢業。
  2. 本系學生應於大一升大二時提出學群申請書。應於每學期第一階段選課時提出申請,每人申請以一次為限,向系辦公室提出「修習學群」申請。(填寫[如附件])
  3. 每位同學僅可選擇一類,類別選定後,須達到該類核心課程至少選修4學分,99學年度後入學新生進階選修課程至少選修16學分。106學年度後選修課程須於2個專業模組中擇一,應完成模組之選課規定(專業模組核心課程7門皆須選修,進階專業選修課程至少再選3門課程,修滿20)。111學年度後入學新生,學群課成為7門必選修+1門語文課程。
  4. 須選定指導教授輔導諮詢,並請指導教授簽名後交回,以便輔導同學選課。
  5. 學群選定後,若須更換學群類別,請於每學期第一階段選課時提出申請。
  6. 以下課程若有加開或停開課程,以當學期的實際開課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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