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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學生修讀碩士班課程公告】114學年度第一梯次報名相關資訊(學碩連讀)

一、為鼓勵優秀學生繼續升讀本校碩士班,訂定「學士班學生修讀碩士班課程辦法 (原名: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 」。
二、申請時間自114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

三、需繳交備審資料:請務必於報名截止前,繳交至觀光系系辦(大恩819室)。
備審資料內容包含:
1.學士班歷年成績
2.自傳
3.其他成果表現(例如:語文能力、社團、證照、實習、專題等)

四、計分方式:審查資料:100%

連絡電話:02-28610511分機35706 何助教
註:詳細規定事項,請依本校公告內容為準。
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酌下列網址:
https://ap2.pccu.edu.tw/pccupost/post/content.asp?Num=2025414917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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